平安广西网港南讯(通讯员 吴丹 梁汝才)近日,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社会保险纠纷案中,借助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成功扣划了被执行人广西贵港市某化肥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上的存款,高效率地执结了该案。

  梁某生于2014年6月份到被执行人广西贵港市某化肥有限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电仪车间员工,工作期间被执行人并未为梁某生办理社会保险手续。2015年3月2日,梁某生因病去世,并与同月3日进行了火化,而被执行人未给予梁某生的父母梁某球、罗某云(申请执行人)任何的经济补偿。梁某球、罗某云只得向贵港市港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被执行人向其支付梁某生丧葬费、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直系亲属救济费,后该仲裁委做出裁决支持了二人的部分诉请。但广西贵港市某化肥有限公司不服该裁决,遂于2015年8月28日诉至法院。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广西贵港市某化肥有限公司向梁某球、罗某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费共42638元。判决书生效后,广西贵港市某化肥有限公司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无奈之下,梁某球、罗某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立即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广西贵港市某化肥有限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存款,但系统反馈只发现其在工商银行的两个账户共有存款2000余元,不足以支付执行标的金额,于是主办法官决定先在执行查控系统上将其冻结,同时持续关注这两个账户的情况。果不其然,过了一个多月,系统反馈其中一个账户存款显示有6万余元。主办法官立即采取行动,运用执行查控系统网上对其存款进行了扣划,整个扣划过程只花了短短几分钟时间,至此,这起社会保险纠纷案件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