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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22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实施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内河航行船舶及进入内河航行的海船实施进出港报告制度。睇下面↓↓

  政策!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签证正式取消,改为实施进出港报告制度

  

  如何办理进出港报告呢?

  

  航行于长江、珠江、黑龙江、京杭运河的四级以上高等级航道的内河船舶和进入内河航行的海船登录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https://180.169.34.36)或手机APP客户端(https://m.msa.gov.cn),按照《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办理指南》的要求,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进出佛山海事局辖区的船舶适用本条要求)

  航行于其他水域的内河船舶可根据各省级海事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办理进出港报告。

  由谁办理?

  

  船舶、航运公司或其代理人均可办理进出港报告。

  

  海事阿sir

  

  那么,如何按照《内河航行船舶进出港报告办理指南》的要求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呢?

  小编为您一一道来。

  一.注册

  

一. 船舶首次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前应先注册。(已注册申请电子签证账户的船舶可用原电子签证账户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

二. 注册程序

登录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

(https://180.169.34.36)

按要求输入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申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船舶营运证(如有)等相关信息。

  

  提示

  (1)手机号码为接受业务办理信息提示及验证的唯一途径,在船舶进出港报告业务申报过程中,需保持该手机号码的畅通;

  (2) 对于100总吨以下的内河航行船舶,可免于提交船舶移动业务识别码(MMSI码)

  (3) 注册审核由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负责。船籍港海事管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在线注册信息核验,审核通过后,系统生成船舶进出港报告账号和身份认证方式,并发送至绑定手机号码。

三. 信息修改

  申办人资料、登录密码、申报密码、船舶营业运输证等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登录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办理变更。

  四.登录

  船舶报告系统手机APP登录界面(按要求输入识别号和密码即可进入进出港报告操作界面)

  

  

  二、进港报告

  

  进港报告时间

  申请人应在计划靠泊或抵达作业点4小时前办理船舶进港报告,但提前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航程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在离泊或驶离作业点后立即办理进港报告。(申请人在收到上一港出港报告并收到回执后,方能办理下一港的进港报告)

  

  进港报告程序

  1

  填写船舶航次动态信息

  

  2

  货船:选择货物类型

  

  填写货物数量

  

  3

  集装箱船

  

  4

  最后确认一下信息就可以填写密码提交啦

  

  三、出港报告

  

  出港报告时间

  船舶抵港后,申请人应在船舶离泊或驶离作业点4小时前办理出港报告,但提前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船舶在港时间不足4小时的,应在办妥进港报告后立即办理出港报告。(船舶进出港报告不可同时办理)

  

  出港报告程序

  1

  填写船舶航次动态信息

  

  2

  货船:1.选择货物类型(同进港报告)

  

  2.填写货物数量(同进港报告)

  

  3

  集装箱船或车客驳分别进入对应的界面进行信息填写。

  

  

  4

  最后确认一下信息就可以填写密码提交啦~(具体流程同进港报告)

  

  

  如果有变更申请,请点击变更界面

  

  提示

  (1)船舶成功提交进出港报告信息后,系统会向船舶预留的手机反馈信息收妥回执,并对船舶提交的进出港报告信息进行安全校验,校验后的提示信息也将反馈至船舶。

  (2)船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信息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对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3)当船舶报告的信息发生变化或与实际不符时,应重新办理进出港报告,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因;

  (4)船舶应在航行日志内对办理进出港报告信息情况作相应的记载;

  (5)船舶由于抢险、救生等紧急事由不能按照规定程序报告进出港信息时,应在任务完成后及时补办进出港报告;

  (6)拖驳在中途要加解驳船时,加、解的船舶应当办理进出港报告;

  (7)所有适用船舶应当始终保持船载自动识别系统(AIS)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准确显示本船舶信息。

  四、进出港报告的特殊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可以每天至少报告一次进出港信息:

  1. 船舶在固定航线航行且单次航次不超过2小时的;

  2. 船舶在固定水域范围内航行且单次航次不超过2小时的;

  3. 港内作业船舶在港内作业时;

  4. 短途航行客船、高速客船、旅游船以及渡船。

  办理进出港报告时应填写自上一次报告时至本次报告期间的载客、载货情况,准确填写航次数和平均的载客载货量。

  ※欢迎广大船员朋友在微信公众号中消息窗口留言,将您最关心的航行相关问题提交给我们,我们将有针对性的发布专题微信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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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佛山海事局船舶监督处 谢平华

编辑︱佛山海事局微信平台管理小组 张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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